公司日常公告      
置信电气(600517)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3-27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天山西路789号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三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杨骥珉董事主持,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1人,共持有代表公司94,695,521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16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钱大治、李鹏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具体如下:
2007年度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106,380,659.13元(合并数为177,296,792.21元);根据2007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为10,638,065.91元;2007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742,593.22元;加2006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20,088,112.02元,2007年度母公司总共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830,705.24元;
2007年度,公司拟进行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2062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发送每10股0.6元的现金红利,共计派发1237.41万元的红利。以2007年末总股本2062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发送每10股5股的红股,共计派发10311.75万股的红股。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39105.24元结转下一年度。
同时,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20623.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311.75万股的股本。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41247万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5、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7、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包辰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提案》。
8、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日港置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表:
类别 总人数 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股东人数(人) 31
代表股份 94,695,521
占比(%) 45.9163
同意 94,695,518
占比(%) 100.0000
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 反对 0
作报告 占比(%) 0
弃权 3
占比(%) 0.0000
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 同意 94,695,518
作报告 占比(%) 100.0000
反对 0
占比(%) 0
弃权 3
占比(%) 0.0000
同意 94,695,518
占比(%) 100.0000
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 反对 0
报告 占比(%) 0
弃权 3
占比(%) 0.0000
同意 94,695,518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 占比(%) 100.0000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 反对 0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占比(%) 0
的议案 弃权 3
占比(%) 0.0000
同意 94,695,518
占比(%) 100.0000
反对 0
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占比(%) 0
弃权 3
占比(%) 0.0000
同意 94,695,518
占比(%) 100.0000
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 反对 0
务所担任公司2008年度 占比(%) 0
审计机构的提案 弃权 3
占比(%) 0.0000
同意 94,695,518
占比(%) 100.0000
关于选举包辰震先生担 反对 0
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 占比(%) 0
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弃权 3
占比(%) 0.0000
同意 94,687,718
占比(%) 99.9918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 反对 0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 占比(%) 0
理办法 弃权 7,803
占比(%) 0.0082
关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 同意 94,695,518
有限公司与上海日港置 占比(%) 100.0000
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 反对 0
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占比(%) 0
弃权 3
占比(%)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钱大治、李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