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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60051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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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8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监事会议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决算方案。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报及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八、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孙立民辞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并根据控股股东推荐,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健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对公司2007年度的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市公司法人治理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总结,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公司决策程序合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程序运作。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任职培训,工作中尽职尽责,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体高管人员在依法运作方面不存在问题。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较好,财务管理规范,新会计准则能够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不断完善,保证了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由合理,程序合法有效。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关联交易金额与年初公告的预计数基本相符,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6、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反映了公司2007年整体运营情况。 附张健近期工作简历:女,35岁,注册会计师,2003年1至2004年8月在友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但任审计部高级经理,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在国药控股担任审计部主管,2006年7至2007年12月在国药控股担任审计部副部长,2008年1月至今在国药控股担任审计部部长。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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