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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60050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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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拟为蚌埠龙子湖水资源治理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龙子湖")、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贝斯特")、六安和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和顺")、南陵和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陵和顺")、蚌埠贝斯特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贝斯特")分别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4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和2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蚌埠龙子湖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4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 本公司拟为安徽贝斯特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3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 本公司拟为六安和顺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2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 本公司拟为南陵和顺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2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 本公司拟为蚌埠贝斯特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2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9000万元,为安徽瑞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担保余额2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08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该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其中,为蚌埠龙子湖、安徽贝斯特、六安和顺和南陵和顺提供的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余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蚌埠龙子湖水资源治理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广亮,经营范围:水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环境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开发。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蚌埠龙子湖资产总额11066.40万元,负债总额8632.03万元,净资产2434.38万元,资产负债率78.00%。 蚌埠龙子湖注册资本2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出资,资产负债率为78.00%,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实业发展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的生产销售;钢结构建筑设计、生产、安装、车辆配套轮毂的设计、生产、销售;新型轻质建材系列产品及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安徽贝斯特资产总额11487.72万元,负债总额8750.09万元,净资产2737.63万元,资产负债率76.17%。 安徽贝斯特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800万元,占93.33%的股权,公司处控股地位,资产负债率为76.17%,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六安和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荣兵;经营范围:水利、市政工程投资;酒店、房地产投资;环保型砼制品等新型材料的开发与销售;各类建筑钢结构的设计、制造与安装业务;开发各类新材料系列产品。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六安和顺资产总额21,766.06万元,负债总额16,200.85万元,净资产5565.21万元,资产负债率74.43%。 六安和顺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90%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4.4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南陵和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立久,经营范围:水资源综合治理与开发,水业投资经营与管理;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新型材料开发、生产与销售。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南陵和顺资产总额15686.92万元,负债总额12335.14万元,净资产3351.78万元,资产负债率78.63%。 南陵和顺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和顺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90%的股权,资产负债率为78.6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蚌埠贝斯特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传明,经营范围:钢结构建筑,新型建筑材料及太阳能、建筑智能、中水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安装和销售。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蚌埠贝斯特资产总额5153.05万元,负债总额3153.87万元,净资产1999.19万元,资产负债率61.20%。 蚌埠贝斯特注册资本2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贝斯特出资,资产负债率为61.20%,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蚌埠龙子湖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以公司担保方式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蚌埠龙子湖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并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二)、安徽贝斯特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以公司担保方式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安徽贝斯特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并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三)六安和顺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以公司担保方式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六安和顺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并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四)、南陵和顺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以公司担保方式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南陵和顺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并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五)、蚌埠贝斯特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以公司担保方式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后一年。蚌埠贝斯特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并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五项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各位参会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为蚌埠龙子湖、安徽贝斯特、六安和顺、南陵和顺和蚌埠贝斯特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为蚌埠龙子湖、安徽贝斯特、六安和顺、南陵和顺和蚌埠贝斯特分别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4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和2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本次公告的互保数量)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9000万元,为安徽瑞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担保余额2000万元。 如包括本次公告的担保数量,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占经审计的2007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0.06%。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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