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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600497)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公告 200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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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讨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08年1月18日停牌,公司特将重组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及股票交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为整合云南省内铅锌资源,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收购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40%股权。方案要点如下: 1、本公司拟向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或单位合计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的新增股份,用以收购上述四家合计持有的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40%股权。 2、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股权,已经征得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股票停牌公告日(2008 年 1 月1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80.56元/股。 4、最终交易作价和本次发行的数量将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股权价值确定。 二、本公司将尽快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方案的实施。 三、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8年4月21日复牌。 四、风险提示: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转让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股权,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如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障碍,将放弃本方案。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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