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长江精工(600496)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2008-4-28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与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有利于规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4月23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及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紧固件")签署了关于采购紧固件产品的《关联交易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江紧固件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购销事项进行了安排,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长江紧固件之间关于购销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1000(不含税,不含本数)万元人民币,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长江紧固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故本公司与长江紧固件就购销事项进行的上述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金良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方朝阳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中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4日设立,法人营业执照号3415012388096,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安徽长江汇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总投资比96.67%、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占总投资比例3.33%(均为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控股企业)。该公司住所为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金属标准件、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唐剑书。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11.45万元、负债2154.29万元,2007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6.08万元、净利润-6.20万元(均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与长江紧固件签订2008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协议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主要条款:本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授权、交易的履行及支付、协议期限、协议的变更、争议之解决、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其它等条款。 2、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长江紧固件。 3、交易标的:本公司与长江紧固件购销事项。 4、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5、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各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6、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7、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使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江紧固件间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购销事项进一步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告所指《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8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