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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60049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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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08年4月23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08年4月29日下午3时15分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电话方式同时进行,公司现有董事7人,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其中董事陆炯、独立董事全泽和谢庆健先生因事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以电话方式参与会议、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约83亿元,股东权益约14.48亿元,分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28%和2.97%。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1.8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1元,皆较上年同期增长22%;净资产收益率2.87%,比上年同期增加0.26%。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明细情况》。 鉴于控股子公司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开拓境外业务需要,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在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基础上,追加8000万元担保额度,即由原来的人民币4.56亿元增加至人民币5.36亿元,即在最高时点余额人民币5.36亿元范围内为其在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的银行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董事会根据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上述5.36亿元的担保额度的明细情况,具体如下表所述: 公司为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明细情况调整表 单位:万元 - - - 2008年第一次临时 序号 银行名称 本次董事会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确担保金额 的担保金额 1 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14,000 6,000 2 光大银行萧山支行 6,000 4,000 3 兴业银行萧山支行 7,000 5,000 4 交通银行萧山支行 7,600 5,600 5 杭州商业银行市府大楼支行 5,000 3,000 6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3,000 3,000 7 招商银行萧山支行 3,000 3,000 8 民生银行丽园支行 3,000 5,000 9 恒丰银行杭州分行 5,000 6,000 10 中国建设银行萧山支行 0 5,000 11 合计 53,600 45,600 ================续上表========================= - - 与2008年第一次临 序号 银行名称 时股东大会通过担 - - 保明细情况比较 1 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8,000 2 光大银行萧山支行 +2,000 3 兴业银行萧山支行 +2,000 4 交通银行萧山支行 +2,000 5 杭州商业银行市府大楼支行 +2,000 6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0 7 招商银行萧山支行 0 8 民生银行丽园支行 -2,000 9 恒丰银行杭州分行 -1,000 10 中国建设银行萧山支行 -5,000 11 合计 +8,000 注释:本次调整前对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仍然适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调整后对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及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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