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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600487)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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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10日在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方式于2008年3月30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07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和2008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所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大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签署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其它关联方所产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2007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末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规范运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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