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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股份(60048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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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2月17日在河北省保定市秀兰饭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3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吉元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7年,公司监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基本合法,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落实,公司董事会、董事、经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2007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本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报告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同意予以披露。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08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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