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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600448)关于关联方天鸿热电对公司供汽价格调整的公告 200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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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天鸿热电对公司供汽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2008年 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7年的总金额 采购能源 采购蒸汽 滨州天鸿热电 10200 100 69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滨州天鸿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主要从事热力与电力的生产、销售及生产排除物(煤渣)的再加工与销售。法定代表人:石宝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滨州市黄河三路789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州天鸿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滨印集团控股62.6%;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参股。 3.履约能力分析: 滨州天鸿热电有限公司系我公司生产用蒸汽供应商,不需向公司支付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该次价格调整后,与天鸿热电日常关联购销预计全年总额为102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08年第四季度,与天鸿热电关联交易参照滨州化工集团热电公司供汽价格结算,目前,滨州化工集团热电公司供汽价格为200元/吨。以上意见已经本次董事会通过,供汽协议尚未签署,待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与天鸿热电之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必需,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高效生产的保证条件。在以后期间仍将持续发生。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与天鸿热电之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必需,双方多年业务合作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运行。 3.上述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无重大影响。 4.说明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与天鸿热电关联采购蒸汽虽是公司生产必需,但公司驻地周边供汽单位较多,不会形成对其依赖性。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方滨印集团方董事回避表决,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关联方天鸿热电对华纺股份供汽价格,参照了滨州化工集团热电公司供汽价格,是按照市场交易原则进行的,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华纺股份与天鸿热电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与天鸿热电采购蒸汽协议尚未签署。 七、其他相关说明 1.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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