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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馅新月饼 新股老问题 20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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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馅新月饼 新股老问题
近日,央视记者以跟踪一年拍摄到的猛料揭露,南京冠生园生产的新月饼,用的竟是去年的陈馅。无独有偶,新股华纺股份9月3日上市首日就发布就公告,其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公司(持股8474.21万股,占34.59%)因涉及华诚财务公司与宝钢财务公司借款一案,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2500万股国有法人股;次日,又因债务纠纷,被上海二中院和北京高院各查封、冻结3300万股和2674.21万股股权。至此,华诚公司所持8574.21万股华纺股权已全部被查封。
华纺股份的问题其实是老问题。之所以说是老问题,首先是有关事实在其股票发行前就已发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早在1999年5月28日就判决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与中国华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清偿所欠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逾期债务20,388,656元和美金1,513,500元,只不过迄今未执行判决而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准则,华纺股份在发行前应严格履行该项信息披露义务。而华纺股份在7月底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和8月27日刊登的上市公告书中,均未披露该等事宜。在发行股票的过程中,违背信息披露准则,隐匿重大事项,这是我国股市问题股的老问题。
在华纺股份的上述两份法律文件中,除了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外,主承销、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上市推荐人等均郑重声明,称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愿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华纺股份的债务纠纷弄到诉诸法律、并被法院查封股权的地步,前后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难道这些承担把关责任的中介一个个都熟视无睹么?如今,东窗事发,他们对如此重大的遗漏该如何承担连带责任呢?在上市指标被人为地设计成为稀有资源并由此而导致市场形成寻租行为的情况下,中介丧失职业道德,同上市公司狼狈为奸、通同作弊,已成股市大患,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老问题。这个问题在刚刚上市的新股华纺股份身上表现出来,进一步说明了重建中介公信力的重要性。
作为大型资产管理公司的华诚公司将本来早该解决的债务纠纷拖到其控股公司上市以后,并在发行股票和上市的过程中存在蓄意隐匿这一涉及资产质量的重大问题的故意。此外,华诚公司虽然承诺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权,但如果华诚投资仍然不能清偿所欠债务,存在被查封的全部股权被拍卖偿债或转让给债权人的可能,这样,华诚公司的承诺就不过是一句自欺欺人的空话,华纺股份第一大股东可能会变更。换言之,华纺股份的这位第一大股东等于是白条股东。白条股东问题也是股市的老问题,不过,华诚公司创造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
南京冠生园用陈馅制作新月饼的丑闻一经曝光,舆论哗然,消费者视之如谋财害命。而像华纺股份这类新股身上暴露出来的诸多老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解决,又何尝不是投资者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投资者呼吁严厉惩处欺诈上市者,不能让他们以廉价的投机成本换取到股市来圈钱资格的阴谋屡屡得逞。投资者更希望通过强化监管,重建诚信,唤回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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