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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恩镍业(600432)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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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新增、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8年4月23日上午9:00时,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在吉林省松苑宾馆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152,071,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柴连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会议通知的议事内容,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0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627,033.68 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485,985.2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0,470,354.60元。公司拟按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254,447,014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889,402.80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授权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200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其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数为5,458,750股,其中同意票5,458,7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等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巴布亚新几内亚瑞木(Ramu)镍钴矿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聘请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票152,071,67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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