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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60040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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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6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2007年度所聘财务审计机构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函。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名称已于2007年12月12日变更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规定的各项内容,将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履行。 因此,公司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8年1月24日上午9:00 2、地点:北京丰台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410会议室。 3、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08年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样)、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登记时间:2008年1月21日、1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4)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 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70 联系人:张守才、郭玉洁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传真:010-6378305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小姐)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方框内打“√”,其他方框内打“—”。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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