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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申龙(600401)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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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我公司接到大股东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因银团债务重组的需要,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0,176,8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95%)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重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0,176,810股股权,质押给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贷款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为1,030,470,000元人民币银团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拥有10,000万元人民币银团参贷额的优先受偿权。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8 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解除和重新质押登记手续。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期限为自2008 年4 月25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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