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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申龙(600401)对外担保公告(1) 20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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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本公司所持东海证券有限公司4.95%股权(5000万股),用于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代理行的银团之参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怀德路支行拥有的3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2008年4月25日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书,为本公司此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 法定代表人:费英 注册资本:22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新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护。(以上项目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行政审批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99,550,814.09元,负债总额341,214,231.30元,股东权益258,336,582.79元,累计净利润4,197,154.70元。 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712,237,601.44元,负债总额4,346,564,251.38元,股东权益1,365,673,350.66元,累计净利润-30,654,430.4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五年。 担保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为防范风险,本公司本次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与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以反担保人的身份,为本公司担保作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本次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相关损失之和。反担保期限自公司为借款人履行全部债务之日起五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结合其银行信用和实际偿债能力,本公司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已经与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总体上本公司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45,93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36%,逾期担保数量为32000万元。 2、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23日与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为牵头行的20家金融债权人组成的银团签订了债务重组《银团贷款协议》。由于签订协议至银团贷款提款及归还原有贷款期间,需办理银团贷款抵质押手续,公司原有贷款及所担保的参加银团贷款的相关企业贷款均不能再办理续贷或展期,导致公司出现了部分逾期贷款和逾期担保。2008年4月23日银团提款及委托偿还原有贷款通知已发至各参贷行,银团贷款提款日为2008年4月28日。至此,公司原有逾期贷款及逾期担保在完成提款时将得到彻底解决。 六、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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