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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股份(60039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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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2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并于2008年2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安源玻璃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安源玻璃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在原有55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2200万元。 详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上市公司自律承诺>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加快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同意签署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自律承诺》。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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