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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股份(600396)三点疑问困扰业绩前景 200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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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股份 三点疑问困扰业绩前景
金山股份(600396)是高增长、高送转的公司之一。2003年年报披露前公司预告净利润将增加50%以上,实际增长60.73%。虽然其每股0.375元的收益不算太高,却推出了10派0.5元送2增5的优厚分配预案,股价自然一路上扬。但是仔细分析其年报,似乎疑问之处不少。
疑问一:调低历史数据能算高增长吗?
就2003年度各期的业绩,金山股份先后发布过三次预增公告:中报前预增50%以上,结果增长97.87%;第三季报前又预增50%以上,结果增长101.7%;年报前再次预增50%以上,结果增长60.73%。一次次的预增喜讯背后,却是公司调低了历史财务数据。
2002年年报披露时,金山股份净利润为3534万元,按理说,其2003年净利润4879万元增幅应为38%。只是根据有关规定,电力企业收到的一次性挂网收入按十年分摊,使金山股份减少净利润1500多万元。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其中2002年度调减500万元,2001年度调减1000万元。正是追溯调整,调低了历史数据,并且越往前利润调得越低,从而使金山股份近三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001年1088万元,2002年3035万元,2003年4879万元。俨然成为一家高增长企业。而公司在预增公告中对上述追溯调整仅一笔带过,强调增长的原因是公司经营如何有效。
疑问二:上亿元大项目来去何其自由?
对比金山股份2003年度各期报告发现,其年报中数据大多小于中报数据。如公司总资产从中报的12亿多元减至年报7亿多元,主营收入从中报3亿多元减至年报1亿多元,利润总额从中报6900多万元减至年报6200多万元等。公司对此解释说,因2003年6月底以前合并沈海热电的财务报表,之后不再合并。单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也就罢了,问题是金山股份投资项目进出之自由,真使人有瞠目结舌之感。
沈海热电原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2002年5月,金山股份决定从外方股东香港江胜投资公司受让沈海热电26%的股权,该26%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1.08亿元,公司出价达1.676亿元(全是募股资金),溢价73%。鉴于这1.08亿元净资产对应的净利润为203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达20%,且协议讲明金山股份从2002年1月1日起就享受这26%股权的收益,收购价高一点也无可非议。当年5月份收购沈海热电26%股权不久,金山股份紧接着7月份又决定托管沈海热电29%股权,公司拿出1亿元托管风险金交给原股东江胜投资公司。当时已经到了7月份,股东会通过托管时更到了8月底,托管协议还是慷慨地承诺公司可从2002年1月起享受这29%股权的收益。这样,金山股份实际享有沈海热电的权益就达到55%,2002年度理所当然地应对其合并报表。
2002年年报显示,沈海热电贡献的投资收益为1173万元。虽然当初收购时说过仅其26%股权就可获利2000万元,收购加托管55%至少在4000万元以上,但不管怎么说这1173万元毕竟占了金山股份当年净利润的1/3。到了2003年度,正当沈海热电效益转好之际(当年投资收益为2640万元),9月份金山股份突然发布一份“中止执行重大合同的公告”,说“由于经营策略上的调整”,香港江胜投资公司决定中止公司托管沈海热电29%股权的合同。要知道托管协议白纸黑字地写明“本次托管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今一句“经营策略调整”,说中止就中止。
托管时由于风险金高达1亿元,还专门开了股东大会审议,违约退回就能把股东放到一边吗?
疑问三:高送转后增长潜力何在?
金山股份对沈海热电股权托管又复中止的过程,也正是公司大股东发生变化的过程。2004年初,金山股份公告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沈阳市冶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56.02%股权),在2002年11月与深圳东电投资、丹东东方新能源和深圳联信投资三家公司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金山股权以每股4.39元的价格转让。该股权转让于2004年1月7日被国资委批准。三家公司因此分别获得金山股份29%、24.33%和10.38%的股权,成为前三大股东。
虽然托管变故同新老股东变化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但至少2003年度沈海热电投资收益达2640万元(近一半为托管收益),而公司当年净利润不过4879万元。如今金山股份推出10送转7的扩股方案,扩股后新的增长点何在? (贺宛男/证券市场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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