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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股份(600396)股权再次变动 转让公告不好懂 20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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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股份股权再次变动 转让公告不好懂
青海证券 黄硕 昨日,金山股份公告国有股转让,大股东从沈阳变到深圳,又是一则让人看不懂的公告。
一不懂——曾经的国电概念?早在2001年11月27日,第一大股东沈阳市冶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便已将其持有的金山股份国有股委托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为此,金山股份在公开资料里称,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辽宁省电力的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是由国家电力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还是国电电力的第二大股东。国电电力1997年上市后到2001年创下最高价,累计涨幅接近15倍。这两年开始略显疲态,10月8日、9日更是出现了两个跌停板。很巧,一个月后,11月14日,第一大股东沈阳冶金便将所持金山股份的所有国有股悉数转让给“外人”——来自深圳的东电投资、来自丹东的东方新能源、来自深圳的联信投资。
二不懂——如何与辽宁省电力相处?股权转让容易,难的是金山股份日后如何处理好与原实际控股股东(辽宁省电力)的关系?毕竟两者的关系实在太密切了。目前正值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作为国家电力公司全资的辽宁省电力经营存在较大的变数,为何金山股份要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远“嫁”到深圳?
三不懂——转让价?此次的转让价算比较高,2001年底净资产值3.11元(2002年9月底为3.15元/股),而三家新股东的受让价皆为4.39元/股,溢价41%。奇怪的是第二大股东东方新能源,它在一个月前(10月10日)刚以5元/股的价格受让了前第二大股东(沈阳东方铜业)所持有的1000万股金山股份社会法人股,仅相隔一个月时间,但前后两次转让价却相差了0.61元/股。东方新能源是三家新股东里惟一的东北公司(注册地在丹东)、惟一的电力企业,它规模大(净资产值5.1亿元)、盈利能力强(1-9月净利润6500万元),业务与金山股份比较接近,但它仅仅是第二大股东。(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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