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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实业(60039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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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08年1月15日以通知送达与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2008年1月29日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亲自表决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除独立董事宋献中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外,其余董事均以8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5%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收购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5%的股权,本次交易所涉及金额为人民币4,300万元。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2008-004号公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作开发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天鹅湾社区"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财经投资公司合作开发位于陕县县城世纪大道以东,天河路以西,陕州大道以南,神泉路以北范围约3000亩的土地,拟建成陕县的"天鹅湾社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负责在陕县设立项目公司,并负责该项目的全部资金投入,项目所需开发的3000亩土地由陕县财经投资公司负责协调,本公司负责支付项目所需用地的土地价款,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2008-005号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临时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审计中心及预结算中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内部增加设立审计中心及预结算中心,即将公司组织机构从原来的9个部门调整为11个部门,分别为:人力资源部、开发部、工程部、企业管理与发展部、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财务部、物业经营部、办公室、总工室、审计中心、预结算中心。 四、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 五、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草案)》。 四、五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礼堂 3、会议议题: 《关于合作开发陕县"天鹅湾社区"项目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2008年2月14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联系人:蔡锦鹭 徐广晋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79702,87393888-8309,7172 传真:(020)87371634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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