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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股份(60038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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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会议内容。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与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与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已于2008年4月6日到期,为了解决公司投资项目资金和流动资金问题,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本公司拟与其续签互保协议:续签担保总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一年的《互保协议书》。 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公司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汪曦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电子产品,轻纺原料、五金交电等。 集团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9486.49万元,净资产为55679.9万元,净利润8673.62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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