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广东明珠(60038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8-3-1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8年3月1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158,369,271.85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36,927.19元,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71,326,523.4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13,858,868.08元。
根据《公司章程》,提议以2007年底股本34,174.6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现金10,252,398.00元。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03,606,470.08元,结转2008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续聘审计机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2008年度审计报酬确定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八、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
调整原因说明: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规定,所得税费用由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公司对期初资产负债类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按照相关条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235,939.30元并相应调增期初股东权益。
2、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一号》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视同对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将原制度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434,913.88元予以冲销并相应调增期初股东权益;原制度核算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84,967,767.11元调整到商誉列示。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对其他业务利润、应付工资、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交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预提费用和拟分配现金股利报表科目分析核算内容后进行重分类列报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其他应付款和未分配利润相关报表项目反映。该报表科目调整事项对期初股东权益金额无影响。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08年4月9日上午9:30在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06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7、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3日,所有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8年4月7日前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我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08年4月9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4500
电话:0753-3338549
传真:0753-3338549
联系人:周小华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我 单位/本人 出席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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