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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成(600381)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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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我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6日上午10时在广州嘉鸿华美达广场酒店二楼天河厅召开。会议召集人为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黄贤优董事长主持会议。 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7人,共代表股份162,506,800股,均具有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3.04%。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了此次会议,青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此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7年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十三条正式更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股东大会对《提名李广建先生、王彬先生、黄志文先生担任公司新增董事职务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有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李广建先生担任公司新增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王彬先生担任公司新增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黄志文先生担任公司新增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股东大会对《提名王汉齐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易永建先生担任公司新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有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王汉齐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易永建先生担任公司新增独立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武汉众环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162,506,800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此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此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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