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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长三角经济发展的纽带 —— 宁沪高速(600377)董事长沈长全先生访谈 200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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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众多证券分析师一致看好的国内公路行业的优质上市公司,宁沪高速(600377)一直致力于江苏境内的公路建设和运营,目前公司已成为沪、港、美三地上市或交易的公众公司。近期公司积极开展股权分置改革,治理结构将进一步优化、管理及运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笔者也在改革期间走访了公司董事长沈长全先生,就公司及股改相关情况作了了解。 笔者:您对公司A股发行上市以来的总体经营情况有何评价?
沈长全先生:作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旗下核心的公路类企业之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及其它江苏省境内的收费路桥,并发展公路沿线的客运及其它辅助服务业。目前公司管理的公路里程已超过700公里,总资产约270亿元,资产优良,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现已成为我国公路行业中资产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
公司自沪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运营以来,坚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作。2003年10月,公司建立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同时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
近年来,公司在内部管理方面更加趋于规范化、精细化。财务管理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为重点,项目及招投标管理以流程控制为核心,资产管理以健全制度为抓手,人力资源管理以改革为动力,这些都为公司业绩持续提升奠定了基础。2005年11月,公司又成功发行了总额4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用于偿还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贷款,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近1亿元。
公司作为沪港美三地上市或交易的公司,始终坚持规范管理、稳健经营的原则,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盈利水平逐年稳定增长,2004年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前每股收益的年增长率基本保持在两位数以上。
笔者:在对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四车道扩建为八车道和成功收购扩建后的312国道新经营权以后,宁沪高速业绩是否将大幅提升?
沈长全先生:具有江苏经济最发达区域交通主通道地位的沪宁高速公路,自通车以来交通流量年增幅基本在15%以上,四车道的通行能力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提高沪宁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与品牌形象,巩固沪宁路在苏南经济发展中的“黄金通道”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投资105.4亿元对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进行扩建。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沪宁高速江苏段的经营期延长五年,由原2027年延长至2032年。
2004年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全面展开,2006年1月1日全线八车道通车,全面开放货车通行。扩建后的沪宁高速公路在区域路网中的主导地位得到巩固,区位优势更加彰显。目前沪宁高速公路的道路品质大幅提升,通行能力大幅度提高,八车道路面结构的改善将使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很大。
2004年公司出资27亿元收购了拓宽改造为一级公路的312国道沪宁段新经营权,公司于该路的经营期由2012年延长至2024年,此举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沪宁通道的主导地位,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笔者:投资者非常看好宁沪高速的长期价值,您认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前景如何?
沈长全先生:宁沪高速的经营区域位于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长江三角洲,公司所辖公路是连接江苏省东西及南北的陆路交通大走廊。公司核心资产沪宁高速公路是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其无锡以东路段也是北京至上海高速公路的共用路段,沪宁高速公路连接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和南京6个大中城市,是南京至上海区域内的重要城际通道,而且从中国北部、中西部进入长江三角洲的流量均汇集于此,该路已成为国内最繁忙的公路之一。长三角日益突出的经济地位将为沪宁高速公路及公司所辖其他各条公路未来的流量增长带来巨大的空间。
作为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省份之一,江苏省在未来的若干年中,经济仍将保持强劲的增长态势。加之随着区域路网的逐步完善,高速公路的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可以预期我公司所辖路桥交通流量仍将继续保持一定的增幅。
在公司完成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建工程这一战略性投资后,区位优势及道路品质提升的同时, 公司将继续拓展管理思路、创新管理办法、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争取以优良的业绩回报公司的股东和社会。
笔者:请沈董谈一谈公司此次股改方案的主要内容,您是如何评价这个方案的?
沈长全先生: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无偿支付4800万股股票对价获取A股流通权,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无偿获赠3.2股。另外宁沪高速非流通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华建交通”)还特别承诺在法定十二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通过上市交易出售其持有的宁沪高速的股份;并在2005-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85%,并投赞成票。此外,本次股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交通控股、华建交通等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承担。
为了保证宁沪高速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两家公司同意代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及由于司法冻结等原因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垫付对价。被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股份上市流通时向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偿还相应股份或等额现金。
我认为,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确定,综合考虑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体现了在解决股权分置时尊重历史和现实,兼顾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交通控股、华建交通等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体现出了非常务实的态度及积极推动股改工作的诚意。公司的股改方案是在各方股东利益基本一致,努力实现共赢目标的基础上提出的。
笔者:作为董事长,您认为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有着什么积极影响?
沈长全先生: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将形成共同的利益基础,公司经营状况将真正成为股东的共同关注点,股东价值取向将趋于一致。从而促进公司股东更加关注公司价值的核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多层次更有效的外部监督和约束机制。
未来实现全流通后,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将不断创新。这为公司今后通过创新的金融品种和创新的资本运作方式实施整合、购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公司比较迅速地做大做强,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相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必将成为宁沪高速健康持续稳健发展的契机。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开拓进取,使宁沪高速成为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公路行业的龙头企业。
笔者:此次股改完成后,宁沪高速今后将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沈长全先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一直是宁沪高速实现企业规范运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早在1997年6月,公司就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上市12.22亿股H股;2001年1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5亿股A股;2002年12月,公司成功建立一级美国存托凭证(ADR),目前已成为沪、港、美三地上市或交易的公众公司,这也对公司规范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十分注重对广大股东的回报,从上市至今,一直坚持以高比例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每年的分红比例均保持在可分配利润的80%以上,在证券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
在投资者关系的维护中,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实施了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建立起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其次,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次,做好中小投资者的咨询沟通、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
但仅有上述工作还不够,接下来我们要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加强与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联络,增加公司经营计划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度;不断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保护中小股东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我也希望全体股东都能关注公司,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为宁沪高速的发展献计献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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