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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鸿宝业(600376)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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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发出了召开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独立董事刘洪玉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宋常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希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62%的股权以人民币4.587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协议需经政府商务部门审批后生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08-023号出售股权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香港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公司与北京王府世纪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购买增资协议,增加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亿元人民币,并由香港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上述全部新增注册资本。上述协议需经政府商务部门审批后生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申请6.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4个月,并用该公司所有的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18号(宝辰饭店)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为上述贷款作抵押担保。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阜成门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4个月,并用该公司所有的海淀区知春路25号(丽亭华苑酒店)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为上述贷款作抵押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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