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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昌河(600372)出售资产公告 20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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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召开了2007年度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昌河航空)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告刊登在2007年12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上。 2、本次出售资产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将及时公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情况。 3、公司在评估价基础上,经协商作价10,743.58万元向昌河航空出售该部分设备及厂房等资产(下称:该资产)。 4、本次出售该资产是关联交易。交易对方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公司该资产出售给昌河航空一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向昌河航空出售该资产。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市场合理价出售该资产,可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现上述行为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如作为交易标的的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33042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200110000708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销售以直升机为主的航空产品;生产、销售其他机电产品,以及进出口贸易、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委托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根据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31号《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7,620.91万元,经评估,资产评估价值为10,743.58万元,评估增值为3,122.67万元,增值率为40.98%。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31号):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公司受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目的而委托评估的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物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 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询证,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D/B*100 房屋建筑物 2,686.11 2,686.11 3,348.22 662.11 24.65 机器设备 4,934.80 4,934.80 7,395.36 2,460.56 49.86 资产总计 7,620.91 7,620.91 10,743.58 3,122.67 40.98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可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经交易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743.58万元,由昌河航空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出售该资产的目的 该资产利用率不高,而昌河航空需要该类资产,公司以市场合理价出售该资产,可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7年度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书 3、资产转让协议书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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