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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昌河(600372)2008年度第四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20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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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四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第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08年5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6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为合昌公司8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2007年公司为子公司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肥昌河)在中信银行贷款8000万元提供了担保,担保期为一年。该项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合昌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新产品开发的资金需求。根据2008年的工作计划,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合肥昌河将继续向合肥中信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银行授信(具体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公司拟在2008年继续为此笔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有关文件。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公司为昌河铃木贸易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2007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昌河铃木)在中国银行贸易融资4000万元提供了担保,担保期为一年。该项措施有效地保证了昌河铃木公司进口件的开证采购业务。为满足2008年生产经营的需要,昌河铃木公司将在原融资4000万元基础上,再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贸易融资,总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贸易融资(具体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用于进口件的开证采购。公司拟在2008年继续为此笔贸易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昌河铃木贸易融资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有关文件。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经销商融资服务及向经销商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2008年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大,为了促进汽车销售,加快资金流转,公司拟在2008年继续与招商银行开展经销商三方授信融资业务,对昌河汽车的经销商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 4、审议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08年6月27日上午九时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见同日公告)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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