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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600360)关于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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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要: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大连海微电子经贸有限公司、无锡吉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包含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的各项担保金额):23,6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3,600万元;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的各项担保金额):35,2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25,2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所属企业因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贷款,需本公司提供担保。为了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本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如下: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 担保最高额度(万元) 担保期限 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 7600 一年 大连海微电子经贸有限公司 2000 一年 无锡吉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000 一年 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 1000 一年 本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担保事项的决议,代表公司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决议项下担保可以合并在一份担保合同项下提供,也可分拆为多份担保合同(包括同一银行或多个银行)并在其项下提供。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麦吉柯92%的股权,通过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麦吉柯8%的股权,合计实益拥有麦吉柯100%的股权。 注册地点:吉林市深圳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徐铁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汽车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技术进出口、贸易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进出口商品除外)。 截至2007年12月31日,麦吉柯总资产187,163,471.73元、总负债110,626,449.45元、净资产76,537,022.28元、资产负债率为59.11%;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004,256.12元,实现净利润31,355,748.53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大连海微电子经贸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96.43%的股权,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王善斌先生持有3.57%的股权。 注册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19-B号 法定代表人:秦平 注册资本:2,8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粮油、建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出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海微电子总资产79,141,483.99元、总负债49,590,334.27元、净资产29,551,149.72元、资产负债率为62.66%;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7,555,740.85元,实现净利润1,296,398.37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无锡吉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无锡吉华55%的股权,其他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累计持有45%的股权。 注册地点:江苏省无锡市蠡园开发区3-5地块 法定代表人:赵东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封装测试;引线框架制造、销售。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无锡吉华总资产40,185,278.55元、总负债26,241,780.28元、净资产13,943,498.27元、资产负债率为65.30%;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632,964.85 元,实现净利润1,872,082.47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华微100%的股权。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196/2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华群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子元器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上海华微总资产 122,138,497.24元、总负债43,510,471.84元、净资产78,628,025.40元、资产负债率为35.62%; 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984,792.31元,实现净利润 6,240,920.28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决议项下的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和维持下属子公司资金渠道畅通,确保下属子公司持续获得并运用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及需求相适应的资金,并将促进下属子公司实现生产经营规模的适度扩张和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本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总额23,6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3,600万元,对其他公司担保1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16.55%。 五、备查文件: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决议; 2、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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