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恒丰纸业(600356)二OO七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8-5-19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6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4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4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2日 除息日:2008年5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9日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08年4月3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4月4日的《证券时报》和2008年4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07年末193,000,000股为基数,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6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4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4元,总计分配现金股利24,318,00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2日 除息日:2008年5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9日 四、派发红利的对象 截止2008年5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会计部直接发放。 六、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咨询联系人:刘新欢 3、咨询电话:0453-6336668 4、传 真:0453-6330989 备查文件:《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9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