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浙江龙盛(60035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5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8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84%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人民币7000万元收购王关水所持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84%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1.65%的股权。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龙盛关于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84%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