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评论      
均瑶绵里藏针 大厦股份(600327)要约收购有惊无险? 2004-11-16
      正当均瑶集团在资本市场崭露头角之际,董事长王均瑶却是“壮志未酬身先逝”。
  随之而来留给市场的疑问是,被誉为“温州企业资本借壳第一案例”的无锡大厦集团改制一事,是否会因此而搁置?
  11月11日,大厦股份(600327·SH)紧急通告称,均瑶集团将一如既往进行要约收购的义务。
  当日,王均瑶的逝世消息也在均瑶的网站上正式通告。受其影响,大厦股份11日股价小幅下挫0.52%,报收于5.72元。

  保全措施
  均瑶集团是在今年7月8日获得无锡大厦集团共计9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大厦股份56.88%的权益———最终成为实际控制人。
  这也是迄今为止,均瑶集团在资本市场唯一的一次“现身”。
  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瑶的收购行动已经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9月22日,大厦股份同时发布要约收购的公告。
  如此,不确定性开始形成,按照《证券法》第86条规定,完成要约收购后,假设均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超过75%以上,则大厦股份的股票就要被终止交易,如超过90%,就有被还原成非上市公司的风险,数亿元的投资可能打水漂。
  但实际上,在我国证券市场已经发生的要约收购案例中,从未发生过退市“风险”。
  “收购人往往会采取一些保障措施。”兴业证券的分析员指出,“超出规定的情况基本不会发生。”参与收购的金元证券的一位人士也默认此说法。
  为了保障这次要约收购的顺利实施,相关的几家公司采取了双重保险。
  一是,上海均瑶与金元证券签署了《包销协议》,假设收购后均瑶持有的股票超过70%,超过部分将由金元证券包销,由其转给其他投资者。
  二是,均瑶找了一家在当地具有相当实力的担保公司——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履约担保协议》,无锡国联同意为上海均瑶要约收购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在上海均瑶不能正常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时,由无锡国联代为履行。
  其实,更为简单的是,只要在一个月时间内,其股票价格不会低于要约收购价格,均瑶就可高枕无忧。

  均瑶目的
  此次要约收购的时间是2004年11月4日至2004年12月3日,收购价格为流通股5.09元/股,法人股2.65元/股。
  而11月11日流通股每股价格为5.72元,远远高于收购价格,股民自然不会选择被收购;法人股市场,收购的价格参照的是大厦股份半年报时的净资产数据,而第三季度,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已经上升为2.72元,也高于收购价格。
  “大厦股份是无锡市最大的百货商业公司,我们的业绩不错,每年都有分红(每年每股派现1毛)。”大厦股份证券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
  2002年上市后,大厦股份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5.3亿元,而2003年的这一数字达到了26.3亿元,2004年中期的主营业绩同比又增长了10.42%。今年1-9月实现利润总额9100万元,同比增长48%。“均瑶得到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交易。”上述人士称。
  据一位当时参与竞标的人士说,当时“青睐”大厦集团的公司有六七家,均瑶之所以能最终如愿,得益于其和无锡市政府之间的熟谙。
  大厦股份2004年中期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5.756亿元,按照大厦集团56.88%的权益,均瑶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将有2.976亿元,这比均瑶股权受让拟支付的2.4亿元多了5000多万元。
  事实上,按照最近两年的派现情况,均瑶每年至少可获得1200多万元的回报。
  更为重要的是,以大厦股份的良好发展势头,公司实行再融资亦是情理之中的事,这无疑给均瑶提供了一个资本运作的平台。(翁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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