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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600325)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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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八年五月五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中山市沙溪镇两宗土地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9,968,880.00元向黄嘉华先生收购与中山华发生态园相连的两地块,分别为: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敦陶村地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中府国用(2007)第易242538号),占地面积为6.9592亩(折合4369.4平方米);位于中山市沙溪镇石门村地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中府国用(2007)第易242539号),占地面积为11.0448亩(折合7363.2平方米)。上述两宗土地的用途均为商住,容积率1.5,可建筑面积合计为17,59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2074年3月22日,收购价格折合楼面地价为2220元/平方米,低于目前沙溪镇平均土地市场成交价格2500元/平方米。按目前该区域住宅市场销售价格及楼面地价配比计算的该项目的毛利率、净利率及投资收益率水平均超过市场平均水平和本公司开发项目的平均水平。上述两地块均与中山华发生态园相连接在一起,收购后可结合中山华发生态庄园现有用地进行整体开发,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地块的协同效益和规模效益。 二、《关于收购珠海华茂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今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增加土地权益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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