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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电力(6003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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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3月23日在梧州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小秋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严谨,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监事会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说明公司各方面运作是规范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对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增资等事宜,均能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收购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签订的购电、土地租赁、综合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与关联方签订的售电协议事项,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往来资金结算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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