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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600295)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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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 2008年7月8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人,代表股份数 430093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杨志远先生主持。 2、出席本次会议的 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代表股数 420000000股,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5人、代表股数 10093771股。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贷款互保的议案》。 同意42039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92571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弃权 44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其中:A股同意 420000000股,占 A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B股同意 394500股,占 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1%,反对 9257181股,占 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71%,弃权 442090股,占 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3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42039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92571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弃权 44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其中:A股同意 420000000股,占 A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B股同意 394500股,占 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1%,反对 9257181股,占 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71%,弃权 442090股,占 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38%。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是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刘怀宽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律师认为: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故大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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