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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600293)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 200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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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每10股派0.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07年5月22日 ●红利发放日为:2007年5月28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三峡新材(600293)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7年4月26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分配2,067,015.60元,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2.70%,符合公司股改说明书中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本次现金红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35,149,171.66元全部转达入下一年度。 2、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054元,即每股0.0054元;对无限售条件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06元,即每股0.006元。 三、本次分红派息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2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8日 四、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截止2007年5月21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限售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17-3280108 联系传真:0717-3285258 联系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444105 七、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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