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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锐股份(60028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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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二、《关于收购北京羚锐伟业科技有限公司72%的股份的议案》 三、《关于收购郑州羚锐制药有限公司39%的股份的议案》 郑州羚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羚锐")注册资本金为1260万元,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郑州羚锐70%的股份。同时,本公司持有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份。 目前,郑州羚锐发展速度较快,为了更好地支持其发展,公司拟收购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郑州羚锐39%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58.86万元。股权收购后,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还持有郑州羚锐31%的股份。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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