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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粤高速(60026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0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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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8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6月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应参加会议投票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收回有效表决票10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短期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需支付九景、温厚高速公路收购款及公路日常养护费用等,拟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2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孙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孙斌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独立董事意见,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孙斌先生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孙斌先生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廖进球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并建议推荐江西财经大学校长助理蒋金法博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董事会考察、酝酿,征求其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蒋金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本议案需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审核无异议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蒋金法先生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4、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新城收费所的议案》; 为降低营运成本,逐步实行"大所制"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决定撤销新城收费所,将原新城收费所并入艾城收费所,实行"一所两站"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的议案》。 为积极开拓主营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做强做大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拟投资建设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彭湖高速)并进行运营管理,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彭湖高速为地方加密高速公路,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的湖口县和彭泽县境内,起点为彭泽县马垱镇,终点与九景高速衔接,是江西省北部与安徽省联络的重要高速公路,位于国家高速公路济南至广州和杭州至瑞丽公路之间,已列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 彭湖高速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设计时速80Km/h,主线长度约51.535公里,概算总金额162,560.6万元。工程计划于2008年10月初开工建设,2010年10月底建成通车。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决定2008年6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3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一楼会议厅 (3)会议议题: ①审议《关于控股公司提议免去邓保华先生担任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增补孙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③审议《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④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②在2008年6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宜: ①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于2008年6月27日15:00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传联系办理登记事宜。(用信函联系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③联系地址:江西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25 联系电话:0791-6527021 传真:0791-6527021 联系人:牛志明 付艳 特此公告。 附件一:孙斌先生简历 附件二:蒋金法先生简历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五: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附件六:授权委托书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2日 附件一:孙斌先生简历 孙 斌, 1973年6月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4月任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质监站副站长,2003年6月曾任江西省嘉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05年1月任江西省交通厅泰和至井冈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1月起至2 007年4月任省高管局工程养护处副处长、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0起任公司党委委员。现兼任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附件二:蒋金法先生简历 蒋金法,男,1963年出生,江苏常州人,江西财经大学校长助理,产业经济学博士、教授,江西财经大学财政学博士点博士生导师,财政部跨世纪学术带头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江西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主要研究领域是公共财政、税收理论。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蒋金法先生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2日于南昌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蒋金法,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赣粤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为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蒋金法 2008年6月12日于南昌 附件五: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蒋金法 2.上市公司全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蒋金法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蒋金法(签字) 日 期:2008年6月12日 附件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章: 股东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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