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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粤高速(60026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0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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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4月1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应参加投票表决的董事11人,给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发出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有效表决票11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中期票据融资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符合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初步发行方案如下: (一) 拟发行规模: 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分期发行); (二) 拟发行期限:三年和/或五年; (三) 拟发行利率:由市场定价确定; (四)拟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五)拟募集资金投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公司投资项目的资本开支。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请示、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和各种公告;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全国间银行间市场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决定2008年5月12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2008年5月12日上午9:00 (2) 会议地点:江西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一楼会议厅 (3) 会议议题:《关于公司使用中期票据融资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①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② 在2008年5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宜: ①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于2008年5月9日15:00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传联系办理登记事宜。(用信函联系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③联系地址:江西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25 联系电话:0791-6527021 传真:0791-6527021 联系人:牛志明 付艳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章: 股东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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