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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200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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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勤评报〔2008〕37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 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海正集团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海正集团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资产评估准则来计划和实施评估工作,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的资产在2008年2月29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但本评估结果不应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未来可实现价格的保证。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为75,184,948.32元,清查调整后账面价值为75,184,948.32元,评估价值为86,790,052.00 元,评估增值额为11,605,103.68元,增值率为15.44%。 2、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固定资产 75,184,948.32 75,184,948.32 86,790,052.00 11,605,103.68 其中:建筑物类 34,388,791.00 34,388,791.00 38,478,348.00 4,089,557.00 设备类 40,796,157.32 40,796,157.32 48,311,704.00 18.42 资产总计 75,184,948.32 75,184,948.32 86,790,052.00 11,605,103.68 ================续上表========================= 项目 增值率% 固定资产 15.44 其中:建筑物类 11.89 设备类 18.42 资产总计 15.44
3、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位于椒江区海正大道1号的研发中心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本公司对海正集团公司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从海正集团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看,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为浙江海正集团公司。提供有关评估对象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海正集团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海正集团公司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资产占有方不拥有前述评估对象的所有权,或对前述评估对象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和整体评估结果会受到影响。 (2)海正集团公司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不存在和评估对象相关的抵押质押、法律诉讼等或有事项。 (3)本次评估对资产占有方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果的有关事项,在进行评估时资产占有方未作特别声明而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报告提交日期:2008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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