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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乐科技(600260)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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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 年6月18日下午2:30 在湖北省公安县城关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24人,代表股份802690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3,820,000股)的30.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6404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216人,代表股份138646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 公司已于2008年5月31日、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分别刊登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2008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方式或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7548667 2466190 254181 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77547467 2461990 259581 1.3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77547467 2461990 259581 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 77547467 2461990 259581 日、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行权 77547467 2471990 249581 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77553467 2461990 253581 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77466867 2542590 259581 1.8 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 77547467 2461990 259581 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77547467 2461990 259581 1.10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77553967 2461990 253081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 76098707 2165246 2005085 ================续上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股占参加 表决的全体股 东有效表决权 的% 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6.61 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96.61 1.3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96.61 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 96.61 日、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行权 96.61 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96.62 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96.51 1.8 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 96.61 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96.61 1.10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96.62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 94.80 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第二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朱艳妮、王庆律师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原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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