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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600250)第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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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08年5月28日上午10:30在南京市云南北路77号南泰大厦406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陈山因公未能出席,授权委托董事周发亮代为投票表决;董事赵万龙因公未能出席,授权委托董事长单晓钟代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黄伟中因公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跃堂代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徐康宁因公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杨忠代为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王敏、张建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晓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拥有位于南京市新街口白下区正洪街18号的东宇大厦第5层房产,现拟对外出售。该房产建筑面积1,755.02平方米,原值13,869,953.80元,截至2008年4月30日,账面净值为8,755,311.42元。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1日,该资产评估价值为1,666.57万元,折合9,496.00元/平方米。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因公司取得上述房产后尚未办理有关权证的过户手续,公司已与该资产原所有人南京斯亚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对外挂牌、代为出售该资产,出售所得款项将直接划回我公司所有。 (赞成:12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8日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书[天衡评报字(2008)53号]》摘要 南京斯亚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衡评报字(2008)第53号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南京斯亚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资产评估的范围是位于南京市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第5层的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1755.02平方米。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4月1日。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1日,委估资产评估价值为1,666.57万元,折合9,496.00元/平方米。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洪建树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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