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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地产(600240)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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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08年4 月15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的薪酬的确认意见》; 确认范围:公司内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确认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实行岗位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发放办法。本次薪酬确认,依据公司2007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考核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根据上述确认依据,对公司纳入考核范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的薪酬进行确认: 1、向董事长发放薪酬78.2万元(含税);向内部董事发放薪酬20.5万元(含税);向二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放2007年度津贴各2万元人民币(含税); 2、高管人员的薪酬根据其业绩厘定;如兼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高管人员,仅领取董事薪酬。 其中,董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0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08年度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 1、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上述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岗位基础年薪和效益年薪构成。其中: 年度岗位基础年薪为年薪总额的85% 年度绩效工资为年薪总额的15%,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 2、其他事项: (1)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每月预发、年底清算的办法支付。 (2)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上述人员中,董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继续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的建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为2008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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