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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60023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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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08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将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铜峰进出口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铜峰进出口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于市场原因,该公司设立至今,一直未能正常开展相关业务,现决定将该公司予以注销。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修订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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