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凌钢股份(600231)实施2006年度分红派息 2007-5-17
|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52元 股权登记日: 2007年5月22日 除息日: 2007年5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7年5月29日 一、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2006年年末公司总股本523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即每股0.28元,共计派发股利14669.2万元。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52元/股;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8元/股。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2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3.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9日(星期二)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5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421-6838259 传 真:0421-6831910 联系人:王宝杰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