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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华拜克(6002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0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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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审计委员会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报告,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召开会议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六条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应督促会计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发生。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第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并解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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