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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600221)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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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6月10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报告: 一、《关于收购北京圣元中心项目的报告》。 为满足公司人员在北京地区的办公需要,决定向北京亿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其开发建设的北京圣元中心项目,作为公司在京的固定办公场所。 北京圣元中心总建筑面积达42380平米,可销售面积37295平米,公司收购价格为6亿元。此外双方约定,若北京亿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在预售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调升容积率的报批手续,获批后圣元中心容积率由现在的3.0调升至4.0,可销售面积增加1万平米以上,公司将向其追加支付1.5亿元。 本次交易属重大资产收购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参阅收购资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转让新华航食股权的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主业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效率,现拟以7060.0918万元的价格向海航航食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参阅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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