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江苏阳光(600220)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15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陈丽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张郭一女士辞去公司董秘的议案。 张郭一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解聘张郭一女士在公司担任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对张郭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伟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张郭一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徐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同意董事会聘任徐伟民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秘书;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4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