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江苏阳光(600220)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08-3-1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项议案涵盖了公司2008年度预计与江苏 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热电")、江阴阳光中传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中传")、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碳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 去年的总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的比例 金额
采购商品 汽 新桥热电 23000 总计24000 100% 23359.61
电 新桥热电 1000 65% 892.57
销售产品 电、汽 阳光中传 300 总计650 2.10% 246.19
或商品 电、汽 丰源碳化 350 2.50% 330.2
接受劳务 技术服务 阳光中传 500 总计2000 100% 446.97
织布加工 阳光中传 1500 60% 1488.10
合计 2665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桥热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
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蒸汽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2、关联关系
新桥热电是公司参股35%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向其采购电、汽,应向其支付款项,因此不存在其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4、2008年公司预计与新桥热电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4000万元。
(二)阳光中传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中传毛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精、粗纺呢绒及毛织品。
2、关联关系
阳光中传是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中传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4、2008年公司预计与阳光中传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300万元。
(三)丰源碳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碳化特种纤维及成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
2、关联关系
丰源碳化是公司参股5%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丰源碳化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4、2008年公司预计与丰源碳化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35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的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的定价原则:根据劳务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主要是用于公司工业生产的需要。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电、汽,主要是因为关联公司一直使用公司提供的电、汽。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主要是接受技术服务、织布加工和后勤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08年度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王国尧先生、汪瑞敏先生、金曹鑫先生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008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陈丽芬,董事陆克平、刘玉林、王洪明、赵维强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07年12月30日,公司与新桥热电签定了《2008年度电、汽购销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及供货及时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二)2007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与阳光中传、丰源碳化签定《2008年度供用电、汽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电、汽。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三)2007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与阳光中传、阳光大厦签定《2008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由阳光中传和阳光大厦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分别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织布加工和后勤劳务服务。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具体劳务内容及每项服务的费用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9日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