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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药业(600211)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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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凰城") 于2008年5月8日告知本公司以下事项: 新凤凰城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482.8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华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该公司与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投资合作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 同时,周明德先生将持有的本公司26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华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该公司与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投资合作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 新凤凰城持有本公司2696万股股份,周明德先生持有本公司310万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周明德先生与新凤凰城为一致行动人。新凤凰城及其所有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3496万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2%,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新凤凰城已于2008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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