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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600196)澄清公告 200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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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时报》刊载的《国药集团拟再增持30%股份,推迟国药控股赴港上市》中称,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拟增持国药控股有限公司30%的股权,且国家有关部门已同意此做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该报道所述无任何事实依据,系不实报道。 二、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并无上述报道所述的方案。 三、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双方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未就上述报道所述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过咨询。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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