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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60019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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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近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及授信项下借款的提案。 (一)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此次授信的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外汇)折合人民币200,000,000.00元,授信项下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借款的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上述授信及授信项下借款的担保以及授信项下借款的延期、展期,借新还旧等由公司、担保人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三)董事会授权汪群斌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授信和担保事宜,其所签署的授信及借款合同(协议)、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和一切与授信及借款和担保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 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的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的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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