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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19亿认购增发股 大连锦州两港“联姻” 2008-6-25
     锦州港“联姻”大连港一事终于有了眉目。
锦州港今日公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发议案显示,公司拟非公开发行24600万股,价格为7.77元/股,大连港集团将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全部股份。本次增发预计募集资金约19.11亿元,募资将投向锦州港第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工程等4个项目并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锦州港与大连港集团的“姻缘”始于2006年9月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过,该段“姻缘”未能很好续演。直到2008年5月28日,锦州港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随后,锦州港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和第二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前分别与大连港集团签署了相关支持及合作协议。锦州港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境内战略投资者大连港集团定向增发A股。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集团目前持有锦州港的股份为25681.50万股,占锦州港总股份的24.33%,为锦州港的第一大股东。增发完成后,东方集团和大连港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19.73%和18.90%,为锦州港第一、二大股东。
通过本次增发,大连港集团以较高比例参股锦州港后,可利用锦州港作为资本平台,通过业务整合、市场整合、管理整合,向锦州港注入资金,输入成熟的专业港口经营管理经验,从而实现锦州港的可持续的业绩增长,打开未来盈利空间。
公告表示,两港进行资本层面合作后,将可以较好地解决大连港腹地远、发展空间受限及锦州港发展资金短缺、码头水深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两港的共同发展,在资源合作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两港在区域物流中各自的绝对优势,进而提升两港各自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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